| 各党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今年将在全校开展党内表彰活动,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党内表彰是各级党组织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弘扬正气,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各党委要把党内表彰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展示。 党内表彰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党委要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体现代表性、示范性。 二、参评范围 先进党支部的推荐评选范围为全校各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校的全体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范围为各党委及学校党委各部门现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推荐评选范围为现任的全校各基层党支部书记。 2007、2009年度获得学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本年度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2、紧紧围绕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促进和推动了学校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3、支委会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书记党性强,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 4、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支部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中,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数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坚持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集中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及会议记录制度。 6、规范化地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坚持“十六字”方针,培养工作计划性强,讨论发展记录规范,在青年教工或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成绩显著。 7、党支部能够从实际出发,引导和组织好群众的政治学习,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能够很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吸引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党员意识强;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正确对待名利,甘于奉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困,得到群众公认;对待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勤奋钻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根据岗位和身份的不同,参评的党员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在职教师党员: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好;科研成果突出,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发表;关心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师德良好;关心学校发展,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献计献策。教风学风端正,在教学、科研考核中成绩突出。 在职干部党员:具有大局意识,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管理,清正廉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对本职工作不推诿、不懈怠;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决策民主,求真务实,服务意识强。在干部考核中成绩突出。 在职教辅、管理和后勤职工党员: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热情,积极主动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在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 学生党员:学风端正,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热心为社会、为他人服务;诚信守法,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离退休党员:关心党的事业和学校发展;老有所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学校和社会积极奉献。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教工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注重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能关心群众,积极主动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4、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自身形象好,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 5、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 1、思想作风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2、党性观念强。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违反党纪和党内外其他不良现象作斗争。 3、服务群众好。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支部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的信赖。 4、工作业绩突出。积极推动支部建设,能创造性地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支部活动,党支部和本单位的整体工作成绩突出,在党员和广大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工作热情高。热爱支部工作,努力学习党务工作知识,熟悉党支部建设规范,有无私奉献精神和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 6、一般应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一年以上。 四、评选的方法步骤及有关事项 1、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党支部以及党支部书记以书面形式认真总结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向所在党委申报。党委进行初评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原则上,支部数在15个以下的党委推荐参评的先进党支部不超过2个,支部数超过15个的党委可酌情增加推荐数;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推荐原则同上。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各党支部利用组织生活时间,学习掌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在此基础上,各党委研究确定初步名单,整理先进事迹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每个党委推荐参评的优秀共产党员不得超过2人。每个党委推荐参评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得超过1人,机关党委可酌情增加。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院系党委可适当考虑推荐优秀的学生党员参评。 3、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所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人选不能交叉。 4、各党委于4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先进党支部申报者需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申报者需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的内容要详实、具体、实事求是。另外,申报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要将近两年的工作台帐准备好,以便查阅。 5、校党委成立评审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批。校党委将在“七一”前召开表彰大会,对评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 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Ο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