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为重点,在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党组织中创建一批适应新形势、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规范,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创建一流大学中的作用。 二、示范点工作项目 经调研,拟在以下工作设立示范培育点: 1、贯彻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 2、贯彻落实院系党建工作责任制。 3、本科生党支部建设。 4、研究生党支部建设。 5、教师党员发展工作。 6、教师党员教育工作。 7、在学科团队、重点实验室、重大项目组、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等教学科研单位上建立党支部。 8、分党校建设。 9、其他具有工作基础和工作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 三、活动步骤 1、申报。请各党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选择创建工作项目,制定本党委开展创建活动的计划方案,填写申报表。每个党委可申报1-2个创建点,申报表和计划方案由各党委于11月3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2、设点。2009年12月上旬,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申报和工作情况,酝酿沟通,设立8-10个示范培育点。 3、创建。各示范培育点对本单位的现有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通过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在创建活动中,示范培育点和党委组织部各指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创建工作的交流研讨。 4、总结。2010年5月底,示范点创建单位对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党员参与情况、主要经验和不足、下一步的工作设想、群众对创建活动的反映等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创建点工作总结报告。 5、推广。2010年6月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汇报会,通过宣传橱窗、校报、网络等方式,对创建点的经验和方法进行宣传推广。 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