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基层党组织达标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0-01-03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以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党委(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我们在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对基层党组织达标测评表和测评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特制定《南京大学基层党组织达标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 目的和宗旨
    对基层党组织实行目标管理,定期开展达标测评工作,首先是为了帮助我校的党务工作者全面把握党委(总支)和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贯彻"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进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既好本单位的改革和事业发展,又扎实抓好党的自身建设;第二,通过开展达标测评工作,对各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建立和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三,通过开展达标测评工作,让广大党员和群众了解和监督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促进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二、 分类制订达标测评指标体系
    根据我校各党委(党总支)的不同情况,制订《南京大学基层党委(总支)达标测评表》A表和B表,分别供院(系)党委(总支)和机关、直属业务单位等党委(总支)对照测评。
    根据我校各类党支部的不同情况,制订《南京大学党支部达标测评表》A表、B表、C表,分别供教师、职工和学生党支部对照测评。
三、 达标测评的组织实施
    1、各党委(总支)要在每年度的工作计划中体现达标测评的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或直接张贴公布达标测评指标。
    2、各党委(总支)在年终结合党委(总支)工作总结召开达标测评大会,由党委(总支)委员、所属各党支部书记及各方面的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参加人员人手一份《南京大学基层党委(总支)达标测评表》。会议先由党委(总支)报告一年来的工作,然后由与会人员对党委(总支)的工作进行测评打分,最后由党委(总支)对测评表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和原始测评表一起送交党委组织部。
    3、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党委(总支)的工作进行测评打分,计算加权平均分。
    4、根据各党委(总支)的自评分和职能部门测评的加权平均分,计算最后得分。
    5、党支部达标测评由各党委(总支)组织,参加测评的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
    希望各院党委(总支)对达标测评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党委组织部将参加一部分党委(总支)的测评大会。达标测评的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院(系)党委(总支)和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党委组织部
            二OOO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