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手续的意见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0-09-11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是新时期高校党的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程序,完备手续,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等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一是抓好集中培训(具体意见另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青年共产主义学校或业余党校培训;二是有针对性地抓好个别思想教育,确定入党联系人,定期进行谈话,了解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每半年考察一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对入党积极分子着重考察这几个方面:①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要从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工作的态度、参加集体活动的情况、对待个人利益的态度、日常生活中的言行等方面综合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职工作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①党支部讨论提出初步人选。现为团员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先经共青团推优。②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除听取入党联系人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须有两名党员参加,做好记录)外,还可以征求行政领导、任课教师、导师等方面的意见。③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基本方法是: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外调。④支部汇总各方面的意见,提交党委(总支)预审,确定发展对象。
    4、党支部和党委(总支)应着重注意的几种情况。
    ①递交入党申请不满一年者一般不能发展。
    ②充分重视团支部的推荐意见。团支部推优不过半数者,党支部应认真分析情况,慎重发展。
    ③群众座谈会意见或党支部内部意见分歧较大的要认真分析,慎重发展。
    ④发展学生党员,对学习成绩也应有一定的要求。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应着重考察其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
    ⑤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原则上一年内不考虑作为发展对象(一年之后有明显改变和进步者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⑥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发展。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1、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二是入党介绍人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所规定的职责,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三是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如下:①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支部书记或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包括推优意见、群众座谈会意见、本职工作表现、政审结论等。③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④与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⑤支部大会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讨论时分歧意见较大的应暂缓表决,提交上级组织审议。
    支部大会可让其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表决结束后可以请新发展的党员和列席会议的积极分子谈谈体会。
    3、预备党员的审查和审批。①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其他材料送交党委(总支)。②党委(总支)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总支)汇报。③党委会(总支委员会)应在三个月内开会讨论,逐个审议和表决,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查(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查(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①党委(总支)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②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校党委组织部或党委(总支)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③学校党委党校或所在党委(总支)定期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④加强个别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主动向支部汇报思想。党支部至少半年讨论一次,填写《预备党员考核表》,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
    2、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党委(总支)说明原因。有关流动党员、出国党员的转正问题按照《南京大学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办理。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党委(总支)和校党委组织部。
转正的程序和手续是: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②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③支委会审查;④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报党委(总支)。⑤党委(总支)应在三个月内讨论、表决,并报党委组织部。
四、加强组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1、认识到位。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进口关"。要公正、客观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抵制不正之风。
    2、人员到位。要选配好党委(总支)秘书、党支部书记、兼职组织员和入党联系人,进行必要的培训。
    3、工作到位。各党委(总支)应分别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一般由总支秘书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讨论和审批,杜绝疏漏、遗失和延误。

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
发展党员必备材料及《入党志愿书》填写要求

一、发展党员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个人自传(思想成长经历)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
4、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
5、共青团"推优"表(指团员中的发展对象)--表中应注明支部团员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赞成人数。
6、群众座谈会记录--参加座谈会的群众要在记录后面签名。
7、政审合格证明
8、入党志愿书
9、转正申请--应说明入党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特别要写明不足和缺点的改正情况。
10、预备党员考核表
11、其他说明本人情况的材料

二、《入党志愿书》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1、入党志愿
    "入党志愿"一栏应首先表明申请人的入党志愿,阐述自己对党的性质、纲领(特别是党的基本路线)、指导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宗旨、任务、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的认识,阐述自己对入党条件(主要是党员标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表明自己的入党动机和态度,汇报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不足,明确对自己的要求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2、入党介绍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意见"一栏应介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学习和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要写明申请人"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愿意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决议"一栏应综合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基本评价──思想政治表现、入党动机、本职工作表现等等,特别要明确提出申请人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要写明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支部共有党员人数,其中应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

4、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本栏主要包括四个内容:一是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二是有针对性地对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是了解申请人的综合表现,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5、党委(总支)审查(审批)意见
    "党委(总支)审查(审批)意见"一栏应注明:经党委会(总支委员会)讨论,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是否同意接纳(并批准)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注明应出席的党委(总支)委员人数,实到人数,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