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推荐有关干部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岗位 人力资源处副处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被推荐人基本条件和资格 1、南京大学事业编制在职教职工。 2、符合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3、具有相应的岗位业务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被推荐人选是专职管理干部的,应具备研究生学历;同时一般应具备副处或六级职员以上职级,或者任正科或七级职员满2年。被推荐人选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 三、岗位附加要求 1、人力资源处副处长: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能够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四、推荐办法 推荐可以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他人推荐的形式,推荐时须递交《南京大学干部人选推荐登记表》,于5月30日17:30前将表格交至党委组织部(北大楼102室)。推荐登记表可从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 咨询电话:83592961,83593756。 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