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推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六级职员)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推荐人基本条件和资格 1、必须符合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2、由管理干部提任的,应当任七级职员满3年。由教师提任的,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xml:namespace> 二、岗位要求 1、熟悉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推荐办法 推荐可以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他人推荐的形式,推荐时须递交《南京大学干部人选推荐登记表》,于 咨询电话:83592961,89682961
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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