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 挂职的公告
根据共青团江苏省委、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13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苏委联〔2013〕37号)精神,2013年共青团江苏省委、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将继续从全省高校(含独立学院)中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现面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职岗位及时间 2、挂职时间: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 二、人选条件 1、团干部或青年教师; 2、参加工作时间一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政治素质好,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5、团干部以科级干部为主;青年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后出生),有共青团工作或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选拔程序 1、单位推荐与个人报名均可。个人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申报者需填写《选派人员申报表》(附件2),并于9月11日16:00前将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纸质版报送北大楼102室,电子版发送至wu2546@nju.edu.cn。 2、经学校党委组织部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团省委统一抄送省委教育工委备案。 四、组织管理 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2、 选派干部挂职期间保留学校的职务,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3、 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学校进行考核。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4、 选派干部的住宿一般采取寝办合一方式,用餐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 联系电话:83593098,83592961,89683098。
党委组织部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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