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党员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2-05

 

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南组字〔201417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党员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断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切实帮助我校困难的党员,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有关精神,决定使用党费对我校部分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困难补助的条件

教工党员本人重病住院;教工党员本人被确诊为癌症或其它重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工党员。

二、困难补助的发放人数及标准

原则上,教工(含退休)党员人数在40人以下的党委可申请补助1名困难党员;教工(含退休)党员人数在41-80人之间的党委可申请补助2名困难党员;教工(含退休)党员人数在81-160之间的党委可申请补助3名困难党员;教工(含退休)党员人数超过160人的党委可申请补助4名困难党员。

视困难的具体情况将分别给予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补助。

三、申请审批程序

各党委在了解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填写《南京大学党员困难补助申请表》,并请于2014122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大学党员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